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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時代的“自以為是”

互聯網上的暴力有時候還可以直接轉化成為實體社會的暴力。

互聯網產生以來,已經導致了那些深度捲入互聯網的社會產生全方位變化。 互聯網所產生的影響不僅是對現存事物的衝擊,而且很多事物需要被重新定義。 “假新聞”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傳統上,社會之所以成為社會,是因為人們對事物具有“共識”,即共同的認知,而“共識”則是建立在經驗基礎之上的。 例如,只要人們對這個“蘋果”具有“蘋果”這個經驗共識,他們就不會把“蘋果”視為“桔子”。 但“假新聞”則有效改變了這個事實,它提供了“另一類事實”,即接受“假新聞”的人們會把“蘋果”理解成為“桔子”。

就是說,“假新聞”並不假,只要讀者以為是真的,它就是真的。 因此,“假新聞”也會發生實際的作用,從而改變現實。 傳統上說,“思想”就是力量。 在互聯網時代,“思想”可以是假的。

互聯網可以使得任何事物和人發生“異化”,把原來的東西異化成另外一種東西。 促成事物和人的異化的力量,歷史上一直也是存在著的。 例如,馬克思就認為資本主義導致人的異化。 此外,各種宗教和技術也經常導致人的異化。 但從來沒有一種東西,能夠像今天的互聯網那樣促成事物和人的劇烈異化。 道理很簡單,因為互聯網是最適合人的本性的一種技術。

這裡可以藉用社會心理學的一個概念,即英文的self-righteousness(中文大致可譯為“自以為是”“自以為正確”),來描述這種異化過程。 這裡,“自以為是”是一種自我道德優越感 ,相信自己的信念、行為和所屬,優於社會上的大部分人。 具有這種感覺的人往往不能容忍其他不同的觀點和行為。 宗教上的“異教徒”概念便是這樣一個極端。 社會心理學者認為,這個社會心理的存在表明人類的不完美性。

人類從來不存在不犯錯誤的時候,一旦人類獲得自己展示機會的時候,人類都會這麼做。 這類似精神心理學家弗洛伊德所說的人類的“自我防衛”機制心理。 一些學者認為,這種社會心理可能起始於原始社會實踐,因為生存的需要,各原始部落需要用這種心理強化內部的認同。 之後發展起來的宗教也是如此。 近代以來所產生的各種政治意識形態,也可被視為這種社會心理的產物。

互聯網時代先滿足“個人”需要

互聯網所具有的特點則有效地滿足了人類的這種心理需要。 但有一點非常不同。 無論是原始部落時代、宗教時代或者意識形態時代,這種社會心理髮生在社會層面,即滿足群體或者集體的需要。 然而, 在互聯網時代,這種“社會”心理髮生在人這個“個體”層面,首先滿足“個人”的需要,滿足群體的需要是次要的。 這是因為互聯網具有分散性、分權性、個體化、個性化、民主化等等強化人的“個體性”的所有特點。

互聯網對個體的影響至少可以從個體、群體和個體的環境幾個方面來理解。 在個體層面,每一個人都可以實現“自以為自”。 在互聯網上,每一個個人都可以進行“自我選擇”,找到虛擬的“另外一個我”或者“同伴”。 互聯網上的選擇無需傳統那樣的強迫,而是自願的。 因為互聯網上的選擇實在太多,個體幾乎可以選擇任何他所需要的,總能找到“自我”。

就是說,對個人來說,人的本質和表現形式似乎不再由任何外在的環境(其他人和事物)來界定和作為媒介,而是由人本身的選擇來界定,由人本身來表現 。 例如,一個個體可以在任何時間來改變自己的性別,在一個場合可以表現為男性,在另一個場合可以表現為女性,或者其他的性別。 不管什麼性,其都能夠找到“同伴”。

這種完全自由的選擇結果,就是不同虛擬群體的形成。 在互聯網時代,人們已經形成一個個小圈子,或者朋友圈,“團團伙夥”。 “人以群分”的理想在互聯網時代充分實現了。 這些群體都有很強烈的群體意識,並且因為同一意識裡面的互相競爭,群體意識不斷向極端方向發展和強化,最終導致群體意識的激進化。

最典型的就是類似伊斯蘭國組織那樣的組織,人們可以為了一個“意識”而犧牲自己的生命。 伊斯蘭國組織自然是一個反面的例子,但實際上,各種圈子例如“明星圈”(包括政治明星、娛樂明星、體育明星等等)、“言論圈”(各種概念)、“學術圈” (各種“黑社會”性質的小圈子)都是如此,只是程度不同罷了。

每一個圈子都是一個“自我服務”的小團伙,似乎其生存和發展和其他的“圈子”毫無關聯一樣。 每一個“小圈子”在鞏固自己的時候,把自己從整體社會分離出來,把自己孤立起來。 儘管在真實的社會裡面,也有“人以群分”的現象,但各個“群”之間是互相關聯的和互動的。 經濟學裡面的“勞動分工”理論很形像地說明了這種現象。 不過,在互聯網上的“群”猶如“單體‘無性’繁殖”現像一樣,可以離開其他的“群”而暫時存在著。

再進一步,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他們所處的商業化環境更是強化著“反社會”性質。 互聯網具有強大的推送功能。 一旦一個個體或者群體選擇了每一種商品或者某一類人,互聯網就會向他推送同樣類型的或者類似的商品和人,並且是永無止境的推送。 這無疑強化著這個選擇者對一個事物或者人的認同,結果,必然導致“只知道這個,不知道有其他”的局面。

在所有這些過程中,人類的異化是顯然的。 今天,現實世界越來越區域化和全球化,但互聯網平台上的人則越來越變得自我禁錮起來,在“互聯”表象的背後則是“互不相連”;現實世界的社會越來 越多元化,但互聯網上的人則變成越來越具有單向性。 個人的單向選擇,群體和環境的強化,使得人越來越遠離其本源。

今天,一個類似“井田”那樣的網格化社會已經形成,實現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理想狀態。 互聯網足夠強大,每一個人幾乎都可以營造自己的“城堡”,或者尋找到自己希望進入的“城堡”。 當每一個人都有了一個自我營造的“城堡”,並且和其他“城堡”老死不相往來的時候,人的社會性就消失了;並且因為人人都可以這樣,社會也隨之消失。

不僅如此,在這個過程中,人的自我規定最終走向了反面,即人完全被其他人或者事物所規定,並且這個規定並無自己的參與,因此被完全地異化。 這裡可以舉人的消費為例。 在傳統社會,消費就是根據自己的需要的消費,需要什麼就消費甚麼。

但今天阿里巴巴時代的消費是真的自己所需要的消費嗎? 對現在的消費者來說,答案並不明確。 在很大程度上,實際上消費者是被消費的,他們所消費的東西並不是他們自己真實所需要的。 這是典型的“供給側”所刺激的消費,即提供消費品的人所設定的消費。 在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一個人可能還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推送者早就知道了他需要什麼,並且已經把這份需要送到了眼前。

互聯網上的“群”

很顯然,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消費領域,互聯網時代的其他領域例如政治領域都是如此。 人們選擇加入或者被邀請加入某一個政黨例如共和黨和民主黨,他們這樣做只是因為他們認同的一種“理念”。 在政治領域,如果人們不去關注社會的實際情況,不去關注其他人的言語,結果必然造成自說自話。 如果留意西方互聯網政治,人們不僅不難看到這種現象,更不難理解這種現象。 政治人物是這樣,公共知識分子是這樣,普通人物也是這樣。

因為“群”之間老死不相往來,隨著“群”的實現和強化,“群”之間的衝突不可避免。 互聯網上的“群”要不互不接觸,一旦接觸,必然發生衝突。 今天的互聯網上的語言(包括圖像)暴力就是這種情形。 有時候,互聯網上的暴力還可以直接轉化成為實體社會的暴力。

這種現象可以被改變嗎? 馬克思所提出的資本時代的“人的異化”命題,儘管仍然存在,但通過政治民主化和資本本身的轉型(即從原始資本主義到福利資本主義的轉型)得到了緩解和控制。 這個轉型過程和人類的知識轉型是相關的。 人類有理想和價值,這些理想和價值通過人類的行為(無論是政府政策或者其他組織行為)得以實現。

不難發現,每一次技術的轉型所帶來的是人類思想體系的轉型。 一方面,新的思想體系必須反映技術的變化,另一方面新的思想體系的出現,表明人類對新技術的消化和控制。

但互聯網時代則不一樣了。 互聯網促成的人的自我異化是沒有任何其他因素可以相比的。 至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人類可以消化和控制互聯網。 沒有人可以改變互聯網現狀,所看到的都是人被互聯網所改變。 這非常明顯地表現在思想精英或者哲學精英角色的變化上。 近代以來,思想或者哲學都是領先時代的變化的。 但在互聯網時代,思想和哲學不僅不能領先變化,而且遠遠跟不上變化。

迄今為止,沒有思想家或者哲學家理解互聯網這個時代的人的存在意義。 道理也很簡單,思想和哲學的本質是系統性,而互聯網的本質則是碎片性、分散性和分離性。 如果要領先變化,思想家和哲學家就必須“凌駕於”這個時代之上,給普羅大眾施加一種世界觀或者價值觀。

但這樣的情況在互聯網已經不可能了。 為了產生影響,思想家和哲學家首先也必須把自己碎片化,轉化成為“流量”。 在這個過程中,並不是思想家和哲學家改變了現實,而是互聯網改變了思想家和哲學家。

在很大程度上,互聯網世界猶如賭場:賭場理性有效地吸走了賭徒的錢財,使得賭徒在賭博過程中快樂地死亡;而互聯網也理性有效地吸走了互聯網沉迷者的智力,使得 沉迷者在沉迷過程中愚昧地死亡。

如果沒有奇蹟,互聯網所主導的人類發展方向很難逆轉。 但這是一個異化的過程。 除非重新定義“人”,這個過程的結果必然是“非人”。 當技術主宰人類的時候,或者人類成為技術的附庸的時候,這個人類會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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