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家長認為早產孩子就是發育的晚,到了糾正月齡就會慢慢趕上,孩子大運動發育比同齡差,沒引起他們警惕可能是異常。我們之所以用糾正月齡是因為看顱腦核磁片、制定營養方案、新生兒頭幾個月安排運動干預計劃等,都要考慮孩子還沒發育成熟因素。但是孩子出生後接受的視、聽、觸、運動等信息比宮內大的多,如果孩子腦無明顯損傷,未發育部分應較快趕上。因此在制定干預計劃和目標時,不能老用糾正來降低標準,我們制定運動干預計劃時出生3個月前完全糾正,4-6個月按早產時間的一半糾正,7個月以後不予糾正。
②家長認為孩子僅僅是早產了,沒有其他高危因素,也就放鬆了警惕。孩子不足孕37周出生或出生體重小於2500g,往往是胎兒、胎盤受到了有害因素的損傷或母體有疾病。雖然腦癱等疾病可有多個高危因素,但早產、出生低體重、雙胎均是獨立高危因素,也就是和對照相比,有其中之一,腦癱發生率就有統計學意義的增高。
③家長謂,出生后複診兩次,大夫說正常也就沒再複查。因為腦癱的異常往往隨著發育逐漸暴露,早期未發現異常不等於以後不出現異常,高危兒最好每月一次隨診到8-9個月。另外家長也應熟知嬰兒發育規律,按照3翻、6坐,晚2個月就是落後,應該及時就醫。高危兒家長也應知道腦癱早期的姿勢異常有哪些,這是早期發現異常的有效方法。
④家長認為,孩子很早就聽懂話,現在已能叫人,心靈手巧,腦子不會有問題。豈不知腦癱等異常主要是影響運動系統,早產、缺氧所致影響下肢最著,因此智力和精細運動好,不能放鬆對大運動發育狀況的觀察。由於胎兒腦發育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