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7月9日的你:
圖by 馬強
7月9日,廣州生物島,工程師雙手離開方向盤,無人駕駛汽車在開放性的道路上與普通車輛並行路測。
6月5日,廣州市交委釋出了《廣州市關於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測試管理辦公室在收到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組織測試專家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進行論證,並根據測試專家委員會意見進行稽核。測試管理辦公室向通過稽核的測試主體發放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通知書,測試週期不超過6個月。
參加路測的主體、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幾個條件:測試主體應建立測試車輛遠端監控資料平臺,同時按要求接入第三方機構資料平臺;為申請測試車輛購買每車不低於500萬元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者出具相同金額的賠償保函。測試駕駛人應具有50小時以上自動駕駛系統操作經驗,其中40小時以上的相應申請測試項目的駕駛經驗。測試車輛應在第三方機構指定的封閉測試區內,按照測試評價規程進行相應測試項目的實車試驗,在規定的有效試驗次數內達到相應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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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測試車裡必須配備有豐富駕駛經驗的駕駛員。無人駕駛技術的開發,無論在國內還國外,都已經很熱門了。(南都記者 馬強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