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傳言稱”2018新交規”關於酒駕又有了新的規定,僅僅只是喝了酒,就算沒有開車,也會被判定為酒駕!
網傳“2018新交規”關於酒駕的新規定主要有三項內容①酒後躺車內休息也算酒駕;②酒後挪車也算酒駕;③隔夜酒也是酒駕。
其中爭議最大的是第一條,只要汽車處於啟動狀態,就算車主沒有開車行為,也會被認定酒駕。那麼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交警部門表示,交規不是年曆也不是月份牌,不需要每年每月換新,網傳的”2018新交規”純屬謠言,其中內容也是真假參半。
京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張久召:
駕駛員比如說飲酒以後,在車子上休息,並且啟動車輛,雖然車輛是啟動狀態,但是駕駛員沒有駕駛行為,所以我們不能認定他就是屬於酒後駕駛的行為,不作為酒駕行為進行處罰。
而對於酒後挪車的行為,交警部門表示,酒後只要將車輛啟動並行駛,就構成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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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張久召:
體內酒精含量揮發需要一個過程,所以在隔夜酒(後),第二天被我們查糾以後,檢測到體內有酒精含量,達到酒後或者醉酒狀態,依然屬於酒後或者醉酒駕車行為。
來源:鎮江民生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