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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紀監委出手 醫療反腐再加碼

上海市醫療系統反腐再加碼,紀委監委出手。

據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訊息,日前,上海市針對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制定更為細化的整治措施。上海市紀委監委出手,加強對醫療衛生系統內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的同時督促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尤其針對醫務人員收受醫藥企業賄賂的頑症,上海市紀檢監察機關對涉事相關辦醫主體負責人、涉事醫院負責人及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一律嚴肅處理。同時,駐市衛計劃委紀檢組,既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也追究相關部門領導幹部責任。

在上海市紀委監委的此次整治中,共發現處方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和隱患77個,實施整改措施107項。針對問題,上海市衛計委會同相關部門,面向全市各醫療單位推出治理醫療亂象“1+7”規定。包括相關治理制度建設,以及有關加強藥事委員會建設、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等方面規定。

近兩年,上海市的醫療反腐措施密集,包括藥代備案、人臉識別,視訊監控、三定一有等引發業界關注。

先是2017年3月,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通知供應商的各類工作人員及銷售代表拍照存檔,配合後面的面部識別系統進行監控管理。到當年6月,該院正式啟動試用人臉識別系統來“抓”醫藥代表!

此後的2017年8月,上海食藥監印發《上海市醫藥代表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對醫藥代表實行備案制管理。

而“三定一有”(定時間、地點、人員,有記錄)的規定則來自於上海衛計委出臺的《關於加強醫藥產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為的是規範醫藥代表的接待。

2017年9月13日,上海市衛計委更是一次性發了3個新檔案,全都與醫藥購銷領域反腐敗有關的。

其中,《上海市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規定》,明確了醫療機構和醫生受賄、藥械企業行賄,將被如何處罰;《上海市加強藥品使用資訊系統規範管理規定》,主要內容是藥品和耗材的“反統方”;《上海市醫療衛生機構接待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管理規定》,關於藥械代表如何進醫院、醫療機構和醫生應如何接待的規定。

在上海市衛醫療反腐風暴向前推進的同時,參與的不僅包括衛計委,還包括工商管理部門。去年,上海市工商局兩度處罰因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的醫療器械企業,沒收違法所得又加罰款。

此次,上海市紀委監委的出手,將上海市的醫療系統反腐再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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