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晶在“網絡發行價值再生,港片IP的破局重組”論壇炮轟網絡電影盜竊香港電影IP一事鬧得沸沸揚揚。 如何保護電影版權,如何界定“抄襲、蹭IP、致敬”之間的邊界等問題再度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魯迅的《孔乙己》中,孔乙己偷書被抓後為自己辯解,“竊書不能算偷……竊書!…… 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
那麼, 電影人“竊取”同行的創意,算不算偷?
“盜IP”還辦論壇? 王晶當場發飆
王晶炮轟“網大”事件的始末大致是這樣的:3月22日,“網絡發行價值再生,港片IP的破局重組”論壇在香港舉行, 王晶也是列席嘉賓之一。
愛奇藝與奇樹有魚老總先上台演講,大意是網絡電影正處於一個蓬勃發展的階段, “網大”未來有望成為複興港片IP、港片風格元素的重要渠道 。
聽完這些演講後,有些 “忍無可忍”的王晶直接開砲 ,“你們說的主題是致敬香港電影,在我看來這是 網絡電影集體盜竊香港IP 。 ”
王晶在論壇上的完整髮言是這樣的:“我剛才一直看PPT。我覺得根本就不是這樣的事,你們說致敬香港電影,根本說不上是致敬。網絡大電影就是集體盜竊香港IP,剛才提出 的最賣錢的賭片、動作片、殭屍片,以我的眼睛看來,基本上都是不問自取,盜竊以前香港成功的例子。”
“所以,我覺得, 並不是一個值得驕傲的事情 。 而是集體盜竊, 根本沒有向任何知識產權擁有方,給過任何費用,甚至是徵求同意。 剛才董先生說的,分帳最高的《筆仙大戰貞子》,我不相信能拿了日本的版權,也不相信問《筆仙》電影拿過任何的版權,我認為是無恥的。 ”
《筆仙大戰貞子》
“ 今天的座談,根本不成立。 發行價值再生,應該是版權擁有人的價值再生,而不是盜竊的價值再生。 港片IP是有版權的,而不是像現在網絡大電影隨便拍賭片。 賭片在網絡大電影上,每人給我一萬元,給賭神的創作人1萬塊,我就有500萬了。 我今天就說到這裡,我覺得這個論壇是沒有價值的,對不起。 ”
在表明自己的態度後, 王晶直接起身離場 。
王晶離場後,奇樹有魚董事長董冠傑解釋,“王導有點心痛,我們辦這個論壇,做港片的重構計劃,就是要跟香港所有的公司合作的,我們所有的片子,都 是要拿版權的,而且也都是有很多的IP合作方式,包括版權金和票房的分帳。我們已經跟行業內的大公司產生了合作,項目還在籌備中,具體的項目不能公佈。 ”
論壇上的另一位嘉賓,電影研究者、製作人魏君子事後在微博上表示,他並沒有因王晶的離場而感到尷尬,“為什麼要尷尬? 呼籲大家重視版權,促進產業規範化,大好事。 這裡面有誤會,愛奇藝做這個論壇本意就是計劃購買版權進行正規翻拍,我答應做嘉賓也是基於此。 我完全支持王晶導演,後來大家有和他溝通,已消除誤會。 希望這是一個分水嶺,後續有更多良性改變。 ”
事件到此尚未結束,論壇上的質疑很快蔓延到了場外,有人支持王晶為保護電影版權發聲,也有人質疑王晶炮轟“網大”的資格。 一位製片人在微博上稱王晶為抄襲的鼻祖,王晶直接爆了粗口。
電影的知識版權當然應該被保護,但具體保護哪些內容,如何保護,“王晶炮轟網大”事件只是 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討論的契機,而不是答案。
侵權還是蹭IP? 法律界限很模糊
網絡電影《道士出山》,借鑒的是哪部港片不用點名吧
隨著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等視頻網站的不斷壯大,網絡電影這種曾經的邊緣產品展現出越來越大市場價值。 一些網絡電影在視頻網站的分賬收入,已經超過很多院線片。
一個行業發展得太快,必然會滋生出很多問題,“山寨”就是“網大”最突出的問題之一。
馮小剛拍了一部《我不是潘金蓮》,各種蹭熱度的網絡電影便層出不窮, 《我是潘金蓮》、《她不是潘金蓮》、《潘金蓮就是我》、《我不做潘金蓮》、《喜氣洋洋小金蓮》、《潘金蓮復仇記》 等作品攪得人眼花繚亂。
《泰囧》、《港囧》票房大賣,《巷囧》、《島囧》、《深囧》、《澳囧》、《陝囧》、《路囧》、《滬囧》、《京 囧》 等各種網大蜂擁而至,看得觀眾很囧。
看似網絡電影市場早已成了“山寨”的重災區,觀眾吐槽不斷,很多業內人士也頗多抱怨,但版權糾紛的官司卻並不多見。
王晶稱網絡電影集體盜竊香港IP,香港電影的版權方們為什麼不把這些網絡電影告上法庭呢? 除了維權成本太高外,侵權和蹭IP之間界限模糊也是重要的原因。
例如,王晶說,“賭片在網絡大電影上,每人給我一萬元,我就有500萬了。”這句話有合理之處,也有不合理之處,因為“賭片” 這個類型並不受版權法保護,並不是所有網大賭片都抄襲了王晶的作品,有些完全是為了蹭IP的作品至多只能被冠以“不正當競爭”的罪名。
所以馮小剛和徐崢也沒去告那些“以假亂真”的網大, 一是告不過來,二是也很難告贏。
我國《著作權法》沒有抄襲的概念,只提到了非法“複製”、“改編”、“剽竊”。 國家版權局在《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复》中指出,剽竊和抄襲是同一概念,並將抄襲分為原封不動的低級抄襲和改頭換面的高級抄襲,但是並沒有規定 識別的標準。 在司法實踐中,認定抄襲主要從“接觸”和“實質性相似”兩方面考察。
2014年,作家、編劇瓊瑤曾狀告編劇於正的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其小說《梅花烙》,歷經19個月的訴訟後最終勝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判決,認定《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製權,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權, 《宮鎖連城》永久禁播,於正向瓊瑤道歉,被告方賠償原告方500萬元。
該案瓊瑤代理律師王軍解釋,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原創的表達內容與形式,而無法直接保護創意和思想本身。 因此,編劇在創作活動中,“可藉鑑創意,別抄襲表達”。
2015年7月,一部名為《汽車人總動員》的國產動畫片上映。 然而迪士尼、皮克斯卻發現,這部電影從名稱、動畫形像到宣傳海報,都涉嫌抄襲了自己的《賽車總動員》、《賽車總動員2》。
迪士尼、皮克斯遂將該影片的製作方、發行方起訴至法院,最終勝訴。 被告被要求立即停止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損失100萬元。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在宣判時這樣解釋:原告電影中的“閃電麥坤”、“法蘭斯高”動畫形像以及電影海報均具有獨創性,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對原被告動畫形象進行比較,“K1”、“K2”分別使用了“閃電麥坤”、“法蘭斯高”卡通形象最具獨創性的擬人化的眼部、嘴部以及特定色彩的組合 ,構成實質性相似,兩被告的著作權侵權成立。
但是,就海報整體而言,兩者在構圖、背景等方面均存在較大的差別,不構成實質性相似。
原告的兩部電影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屬於“知名商品”。 經過原告的大量使用、宣傳,《賽車總動員》這一電影名稱已經能夠發揮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屬於知名商品特有名稱。
“汽車人”與“賽車”的含義具有較大區別,被告的電影以《汽車人總動員》為名稱,不會導致相關公眾的誤認,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是,《汽車人總動員》的電影海報中,“人”字被輪胎遮擋,電影名稱的視覺效果變成了《汽車總動員》,與《賽車總動員》僅一字之差,容易產生誤認。 被告的上述行為構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
類似的問題並不是華語電影圈獨有。
《環太平洋2》正在熱映中,一部名為 《環大西洋2》 的影片DVD悄然發售。 製作這部山寨影片的公司名為 The Asylum,以山寨熱門大片臭名遠揚。
早在五年前《環太平洋》第一部上映時,他們就緊跟傳奇影業的腳步推出《環大西洋》,這種寄生式的製作發行模式利用與“宿主”影片某些相似的特徵, 以低廉的宣傳成本吸引被混淆視聽的觀眾。
看看The Asylum推出的這些影片: 《變形機體》《我是結局》《史前一億年》《霍比特人時代》《達·芬奇財寶》《安娜麗絲:驅魔錄像帶》 ……如果是對這些影片不太熟悉的觀眾,真的有誤以為是大片的可能。
天下電影一大抄? 有人“抄襲”,有人真·抄襲
抄襲、蹭IP,或者致敬,類似的曖昧不明在影視行業比比皆是。 有人質疑王晶曾經的作品也“偷師”了不少別人的作品, 其實在香港電影的黃金時代,這種“拿來主義”算是一種常態。
例如,周星馳的 《逃學威龍》模仿約翰尼·德普的《龍虎少年隊》 , 《逃學威龍3》模仿保羅·範霍文的《本能》 , 王晶導演的《鼠膽龍威》模仿布魯斯·威利斯的《虎膽龍威》 , 李連杰的《中南海保鏢》模仿凱文·科斯特納的《保鏢》 。
而所謂的跟風現像在曾經的香港電影圈就更加明顯,一個電影類型火爆了,其他公司就開始紛紛效仿,包括王晶自己也會把這個類型拍到觀眾厭倦。
《賭神》火了,便有了 《賭聖》、《賭俠》、《賭霸》、《賭俠1999》、《中華賭俠》、《千王之王2000》 ……
《古惑仔》火了,便有了 《洪興仔之江湖大風暴》、《九龍冰室》、《新古惑仔之少年激鬥篇》、《龍在江湖》、《古惑女之決戰江湖 》、《龍虎缽蘭街》 ……
《殭屍先生》火了,便有了 《鬼打鬼之黃金道士》、《新殭屍先生 》、《人鬼神》、《殭屍至尊》、《音樂殭屍 》、《一眉道人》、《靈幻先生》《殭屍家族》 ……
《無間道》火了,便有了 《黑白森林》、《雙雄》、《三岔口》、《黑白道》、《臥虎》、《江湖》 ……
很多時候,像與不像,抄與沒抄都是一種主觀感受,只能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2017年春節檔,韓寒導演的《乘風破浪》票房、口碑雙豐收。 但很多觀眾質疑該片抄襲了陳可辛導演的老港片《新難兄難弟》。
口水仗打得不可開交時, “當事人”陳可辛猝不及防地在微博上大大讚揚了《乘風破浪》一通,爭論漸漸平息 ( 當然也有人堅持認為陳可辛在明褒暗諷 )。
其實,在電影《乘風破浪》的片尾,片方明確感謝了《新難兄難弟》、《回到未來》和《終結者2》三部“穿越電影”。
而 陳可辛導演的《新難兄難弟》也並非完全原創 ,很多情節致敬了1953年的老港片《危樓春曉》,甚至《新難兄難弟》中楚帆、紫羅蓮、高佬泉、小龍等角色名都是直接化用《危樓春曉》中的演員名 。
在穿越情節的設計上,《新難兄難弟》似乎受到了1985年上映的經典科幻片《回到未來》的頗多影響。
《回到未來》
中國有句俗話,叫“天下文章一大抄”,套用在電影上似乎也頗為貼切。 最後我們引用兩位著名“抄襲者”的名言,聽聽他們為“抄襲”作出的辯解。
需要聲明的是,帶引號的“抄襲”和不帶引號的抄襲完全是兩回事,有些“抄襲”是藝術創作的手段,有些抄襲則是對他人勞動成果的踐踏。 區分兩者並不容易,但真理會在不斷的討論中越辯越明。
昆汀·塔倫蒂諾:“ 其實我每部電影都是這抄點那抄點,然後把它們混在一起。 偉大的藝術家總是要偷橋段的,是偷,不是他媽的什麼致敬 。 ”
基耶斯洛夫斯基:“ 我也不覺得盜用有什麼不可以。 如果前面有人走過一條路,而且證明是對的,你就不得不立刻盜用它。 如果從優秀電影中盜用了一些東西,如果這些東西後來成為我電影世界的一部分,那我盜用時就不會覺得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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