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基地從前有工廠,還有工廠給工人的福利房,這種房子大都是一兩棟單元樓屬於一個工廠,互相之間沒有院牆,不同工廠造的房子時間不同,也沒有經過很合理的規劃,就這麼散亂地放在一起。
後來工廠拆了,老工人們卻還住在這裏,開發商看中這裏的商機,修了新式設施齊全的小區。對比之下老散居樓的無人監管變得很明顯,於是政府就把這些散戶樓在區劃上歸作一個小區,刷上統一的塗裝,就做爲了一個面子上過得去的結束。然而內部的基礎設施卻遲遲得不到解決。
我的小組負責基地交通的調研,我們發現這裏一些自行車或汽車的車庫被改成了商鋪,而大多數車庫處於閒置狀態。車庫設計不太合理,一是如今大家用不到這麼大空間來停自行車,二是車庫的設計問題導致其利用率極低,三是車庫的存在已經影響到居民的生活品質。
自行車庫的存在侵佔了居民公共活動和停車的空間
同一棟樓另一面沒有車庫的現狀
於是我們自然想到改造車庫。我們設想可以把這裏改造成社羣活動的空間,同時可以解決這裏晾晒,停車,儲存等問題。
但是我們發現這裏的車庫產權屬於私人。也就是說,居民會覺得,這個車庫是我的,我寧願讓它空著,也不要拿出來共享。
我的想法是,這裏可以有一些共享經濟,比如居民內部可以共享技能(理髮,家政等等),庫主共享空間同時得到回報。我們要做的是調研各種車庫型別,使用情況,居民需求。幫他們規劃空間。最重要的是,我們只是提出一種模式,而他們具有選擇的自由。
在這樣的設想下,我們去居委會詢問他們對車庫的規定。大媽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凶地對我們吼道:”不可能改的!這違法的!不可能的!balabalabalabala”我想著退一步吧,問”可不可以提供一些目前可以改造的思路?”,一個大叔用我平生聽過最輕蔑,最陰陽怪氣的聲音說”你們設計?????”我趕緊解釋說”不是的不是的只是作業的設想而已。”大媽繼續大吼著”沒有不合理的!”我們灰溜溜地走了。
大媽給出的理由是,居民們本來很喜歡住在車庫或是利用車庫開店,或者租給別人居住或開店,但是車庫裏沒有供電設施,所以大家都是私拉電線,有安全隱患,所以街道現在禁止車庫出租居住開店等會用電的行為。這樣一來車庫只能閒置,因為現代社會有什麼活動能離開電?大媽得意地對我們說,”人家會把車庫給你們改嗎?這是人傢俬人的財產呀,我們政府改造也只會改公共設施,不會去動別人私人的東西呀!””你能有什麼改的辦法嗎?我也想改呀!我家有四個車庫,你說說你有什麼想法!”
你說你不去動別人的私人財產,但你不給別人通電也不準別人拉電線,還禁止人家的可能用途,然後說”我不干擾你的私人財產”。太噁心了。我想起選票上那些完全不認識的名字,那時候你們也說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你們真的看不起人。
這就是不作為。但是你們還要叫囂藉口為自己壯膽,真的可惡。
社羣不是為居民服務的嗎?這不是你禁止了就能解決的問題啊。車庫就是佔空間,就是影響生活,就是不合理。你禁止這些活動的本意也就是怕出安全隱患背責任唄。說來說去你就是看不起居民啊。人不是隻要活著就可以的啊。
我完全理解街道的壓力。畢竟我國盛產刁民。比如街道想要拓寬道路,解決停車問題,但是附近居民堅持認為價格過低不願讓步,此事便不了了之。雖然不瞭解當時的情況,但想必是家家心懷鬼胎,削減了頭想要分一杯羹(我也很理解)。由於我朝的土地政策,居民對車庫只有產權,也就是說,如果把車庫改成公共空間,這裏就不再屬於他們了,他們肯定不會同意的。
但是你們自己不也有車庫嗎?自己有四個車庫,說明有很大的浪費,你不去爭取自己的權利,反而對我們凶?你們也太差勁了吧?底層互害?
基地外圍,美麗的夜景。據說橋和步道都是同濟設計的